若欠款人所签订的借贷契约已到期而无法联络到其本人,可遵循下列步骤进行处置:
首先,竭尽全力收集关于该笔借款的详实证据,诸如借据、资金转账记录、聊天交流记录等等。
接着,可向当地的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尽管在此种情形下,欠款人不在现场,但司法机关仍能利用公告寄送的方式传唤被告人出庭。
倘若被告人在上述期限内依然未能露面,法庭便可对此案做出缺席审判以作出裁决。
一旦获得了胜诉判决,阁下有权向有关司法部门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