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可能导致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诱因是指利用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诱使掌握和理解权利人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泄露商业秘密,是实践中常见的一种方式。胁迫,是指胁迫商业秘密权利人或者知悉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放弃商业秘密的行为。
2。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的延续。这进一步侵犯了商业机密。披露是指行为人公开、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无论目的和动机是什么,只要行为得以实现,就可以构成。利用,通常是指行为人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将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直接用于生产经营。允许他人使用,是指行为人将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提供、转让给他人使用。(3)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持有的商业秘密。这种侵权行为的前提是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存在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义务关系。行为人虽已通过法律手段取得和掌握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但应当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行为人违反保密义务,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显然是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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