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1、在芜湖县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本县具有原农业户籍的居民
3、在芜湖县就业的其他人员
二、申请条件
1、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的首套(唯一)商品住宅房(不含二手房)
2、购房合同日期在2017年11月13日-2017年12月31日之间
三、补贴标准
1、在芜湖县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每套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
2、本县具有原农业户籍的居民,每套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
3、在芜湖县就业的其他人员,每套给予1万元购房补贴
四、申请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查询到学历信息打印一份;
6、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已婚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五、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到各镇政府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受理:材料齐全当场受理,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审核:住建委审核时候属于首套房;教育局审核学历。
发放:通知申请人加盖补助章,并发放补助资金。
六、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各镇政府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
湾沚镇0553-8910579;六郎镇0553-8519899;陶辛镇0553-8451269;红杨镇0553-8132424;花桥镇0553-8742630
七、解释说明
1、高技术人才在县城购买商品住宅房和规模以上企业团购商品住宅房,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补贴。
2、购房人的学历须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系统的查询结果认定;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无法查询的,购房人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学历颁发等学校证明(含颁发单位公章、经办人、联系电话及官方网站)。海外留学生提供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证明。
3、“首套”房认定:期房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对购房人以家庭为单位(即购房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查询证明为依据,现房以地税局完税证明标明首套住宅认定。
4、凡购买商品房住宅成交单价低于3000元/平方米以及房屋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不含60平方米)的,不享受本规定中的相关补贴政策。
5、凡本村原农业户籍的居民到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房的,以村为单位按每套500元标准给予村委会工作经费补助。
6、购房合同日期在2017年11月13日之前,按2017年5月4日出台的补贴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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