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来说办理营业执照是不允许的
时间:2023-07-30 15:56:39 223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对于哪些人来说办理营业执照是不允许的

办理营业执照是不允许的人员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企业破产清算完结后未逾三年。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未逾三年。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

8.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二、如何准备申请营业执照的材料

申请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三、营业执照注销要多久

营业执照注销要60天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n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n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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