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以下2个方法处理: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可以是一方返还,也可以是双方互相返还。
(2)赔偿损失。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责任大小、轻重各自承担经济损失中与其责任相适应的份额。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重大情形有哪些?
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
2.侵犯优先购买权;
3.商品房预售违法;
4.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7.房屋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8.买卖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9.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房屋的买卖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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