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所提供的标识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尤其对于那些达不到既定标准等级的商品,尽管它们可能存在使用价值,也必须在醒目位置标示出来,同时也需要在消费者购买凭据上有所标注。
对于代理经销进口商品的商家而言,他们有义务在商品上清晰地标注出代理商的名称及地址信息。
而对于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来说,务必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服务标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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