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视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职业病;
5、外出时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事故下落不明的。
交通事故负非主要责任吗
交通事故中是否负非主要责任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作出判定。
若是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
比如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下,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承担主要责任的当事方,负70%的赔偿责任。承担次要责任的当事方,负30%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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