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拟增加股东增持股份灵活性
时间:2023-08-17 17:34:15 29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中国证监会昨日就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针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的股份增持行为,通过修改豁免程序,适当增加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灵活性。

根据征求意见稿,对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俗称自由增持)规定提出豁免申请的,由事前申请调整为事后申请。根据该条第一款其他规定情形提出豁免申请的,程序不变。

同时,征求意见稿指出,根据监管实践需要,相应将中国证监会对以简易程序申请豁免事项的处理期限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稿是依据《证券法》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原则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制度框架下,适应股权分置改革后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做出的程序性调整,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征求意见稿针对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的股份增持行为,借鉴国际成熟资本市场的监管经验进行规范,在保持对一般收购行为的监管要求的同时,适当增加了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灵活性,符合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

在监管制度安排上,一方面,文件正式颁布后,证券交易所将制定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当事人在首次增持行为发生后3日内公告增持情况,如果该次增持股份数量未达到2%的上限,须同时公告后续增持意向。另一方面,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前述股份增持行为被豁免要约义务的前提是,行为人应当符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关于限制短线交易即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规定、第七十三条关于禁止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规定、第七十七条关于禁止操纵市场的规定,同时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收购人资格的规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对于存在违反前述规定的违规增持行为,证监会将依法做出不予豁免的决定,责令申请人履行相应法定义务,并依照有关规定对违规行为予以查处。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对于违反有关限制短线交易规定买卖股票的,将给予警告,并处罚款;根据第二百零二条、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对于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和操纵证券市场的,可以采取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所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处罚。

据介绍,各国和地区都允许上市公司股东继续增持股份,并制订有相应的信息披露规范。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其他股东的知情权,使增持行为更加透明,成熟资本市场通常要求上市公司股东在持有股份达到一定数量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开持股等相关情况。当股东的持股比例足以使其获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时,法律还设计了要约收购制度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行为,境外成熟资本市场大多采取严格而富有弹性的监管措施,例如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规定,持有公司30%但不超过50%股份的股东,可在二级市场增持不超过2%的股份,大股东这种增持行为不必负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实践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常常会被作为对外部因素或突发因素造成的价格信号混乱状况的应对措施。2002年香港股市低迷时,长江实业、阳光文化、电信盈科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增持股份,向市场发出积极的信号,引导价值投资,维护公司的公信力。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稿对这种更为市场化的股份增持采用特殊的监管制度安排,是在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基础上,适应股权分置改革后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借鉴成熟市场的监管经验和做法,推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大股东增持股份与回购股份的区别

1、两者是不同的概念

回购与发行相对(包括IPO和增发等),回购就是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并注销。

而增持是大股东出钱从二级市场买入,这时公司的总股本是不变的,大股东只是承诺一定时间内不卖,但过了时间,还可以再卖。

2、对每股盈利的影响不同

回购增加每股盈利,在股价不跌的情况下降低市盈率,降低市场泡沫水平,回购是减少股票供应量,增持是增加了未来抛售的筹码。而增持不会改变上市公司财务数据。

3、对于股票影响不同

回购是直接对股东的回报。回购更能得到市场的认可,股价反应直接、迅速。增持是大股东或高管对自家股价的一种认可态度,对其他股东没有直接回报。但是增持难敌下跌趋势的冲击,屡屡出现员工增持被套、大股东增持被套、高管增持被套,且深套,令市场信心严重受挫。

全文1.9千字,阅读预计需要7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股份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新时间:2024-01-18 11:15:05
查看股份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股份 最新知识
针对征求意见拟增加股东增持股份灵活性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征求意见拟增加股东增持股份灵活性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