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的大二学生。我父亲于1999年2月26日因病去世。当时我16岁。我祖父于2000年1月4日因病去世。我祖母在1995年去世了。两位老人在四川省达州市有3套商品房。有三个孩子,我的大叔,我的姑姑和我的父亲。我是唯一一个住在达州的人。我阿姨和我的家人都在云南省曲靖市。我祖父在世时立了遗嘱。他死后,把三间房子分给了三个孙子。也就是说,我大伯的儿子,我阿姨的儿子和我。祖父去世后,我的家人聚集在达州处理遗产。但是我叔叔,作为一个家长,控制了整个事情。他让我和我的二表弟签署一份授权书。他被委托接受和处理遗产。那时我还年轻,事情发生时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签署了授权书。然后我回到云南。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回过四川。但是,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给我房产证。我偶尔试探性地问他,他总是用父母的权威吓退我。他没有告诉我房子的具体处理方法。意思是租别人开火锅店。自从我2001年上大学以来。他每年给我汇5000元。这正是我的学费。不过,该房建筑面积约80平方米,有3间卧室和1间客厅。虽然没有铺路,但也不便宜。随着我的成长,我越来越觉得有很多问题。我不敢问我叔叔房地产证的事。我想问,我该怎么办?回答分析首先,我认为亲属协商解决问题是最好的。如果他们决定通过法庭解决问题,他们应该做好准备,主要是证据的问题。其次,如果你真的想起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关键是你最好找到你祖父留下的遗嘱原件,证明你有权继承房子。同时,找到当时的委托书原件,证明你只是在未成年时委托大伯处理,而不是放弃继承。既然长大了,自然有权终止委托,惩罚自己。如果你接受继承和委托,这是最好的。一旦他否认,双方的证据至关重要。第三,提起诉讼的,应当向房地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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