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吊销未注销是否可以作为诉讼主体
公司吊销未注销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因为法人的主体资格仍然存在。但是成立清算组后,未完成的诉讼均由清算组处理。执行财产分配后,可以携带相关资料申请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二、公司吊销了怎么恢复
公司吊销了不能恢复。但如果企业认为行政机关的吊销决定是错误的,则可以通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推翻行政机关作出的吊销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三、公司吊销十几年了如何转注销
公司吊销十几年了如下转注销:
1.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
2.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领取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销户;
4.法人拿着国税、地税、银行销户的证明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
5.选择当地一家主流报纸,刊登注销公告;
6.登报45日后,法人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7.法人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n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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