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驰名商标的条件需要满足什么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有:
1.主体适格;
2.遵循个案认定、特殊保护原则;
3.必须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持续使用时间等因素;
4.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需要的材料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需要如下材料:
1.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商标权属证明等;
2.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证据;
3.认定申请表;
4.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驰名商标保护的期限
驰名商标认定后有效期是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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