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转让如何办理
房地产转让,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管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4、房管部门核审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e。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6、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房产转让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1)要按照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计算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适用税率为5%。从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2)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要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
(4)由于出售房屋属于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还需要按照出售房屋取得的收入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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