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院甲类乙类费用报销全解析
时间:2023-07-06 22:31:50 35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的,都可获得新农合报销,其报销范围主要包括药物报销、检查费用报销、床位费报销等。以药物报销为例,甲类药物基本可以报销,部分乙类药物可报销,丙类药物不能报销住院报销为例,住院床位费或门诊留观床位费也是可以报销的。

门诊补偿: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报销流程

如果是生病住院,将医保卡交给医院,医院在检查治疗过程中,就会把不能报销的药品、器械等费用,让你到门诊缴费,出院时直接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如果是因为意外住院,医生要在病历上注明,并且到居住地社区开具受伤证明,说明无第三方赔付。出院时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手续。若存在于异议,出院后携带病历、发票、结算单等证件去医疗保险事业处调查,然后去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科去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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