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关系终止时,共同生产生活同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可以作为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该债务视为共同生产生活同居期间形成的共同债务的,由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如果是赌债之类的债,就不需要一起还了。离婚债务分割后,如果想摆脱对方的债务,可以先与债权人联系,取得债权人的谅解,变更债务承诺。避免债务分割,对方不偿还债务,债权人不承认共同债务分割的约定,起诉你偿还债务。
一、同居期间的财产应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由是否协商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1、法院具体分割财产时,会充分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但如果是同居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负债,若负债一方的举债目的是用于同居双方生产、生活所需。则应该作为双方共同债务,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二、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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