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换言之,企业对于上述六类享有知识产权上的权利,比如,企业产生的文字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等均属于作品的范畴,各类发明专利、商业秘密等,企业依法享有知识产权上
的权益。
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属于一门学问,最好借助具有专业知识或者第三方专门机构实施。
中小企业如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分析
发展中小企业能够有效地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增加社会财富。中小企业是知识产权市场非常活跃的群体,其产品或服务也非常贴近市场和群众的需求。
然而,对于有的中小企业而言,企业的知识产权有哪些、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如何预防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都是企业的难题。部分中小企业由于不注重知识产权的积累和保护,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巨大的困境。有些中小企业在逐步扩大企业规模的过程中,遭遇的各种知识产权纠纷逐步增加,使得企业效率降低,甚至直接导致企业解散。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对此类案件调研后发出呼吁,中小企业应不断加强自身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及市场竞争能力。
提高权利意识设置相关岗位
某公司经营一家专门发布农业信息的网站,向农民用户发布农业信息。企业在进行短信息平台测试的过程中,将一本短信集上传到自己的网站进行发送。测试完毕,该短信集仍然保留在网站。短信集的作者发现后,对该公司的侵权行为进行了证据公证保全,并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法官说,短信集是权利人的原创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除法定许可外,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此案中,公司在测试过程中,未经权利人许可,就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上传到自己的网站上进行发布,显然侵犯了他人著作权。中小企业较为缺乏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发展规划,权利意识不高,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主动性和能力相对不足。作为侵权方或被侵权方,中小企业都显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够,如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作品。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忽略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是中小企业缺乏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员。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设置相关的知识产权岗位,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提高权利意识,防范风险。
吸引专业人才改善创新环境
张先生原是一家公司的研发骨干,主持该公司机器人产品的生产工作。该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得到了各高校和科研机构的青睐,市场销量非常不错。但是一段时间后,张先生觉得公司给予的报酬和待遇不理想,在和公司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辞职了。离职后,张先生也开办了一家生产机器人的公司,原公司以张先生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申请对张先生公司的产品进行保全,并要求对机器人运行程序进行鉴定,考虑到诉讼时间及诉讼成本非常巨大,双方最终和解。
审理本案的法官说,此案虽已经和解,但消耗了企业相当多的人力和物力,延缓了企业发展。中小企业的发展相对更加依赖于股东的经验和对市场的判断,部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忽略了员工的价值,未给予与员工劳动价值相当的待遇和报酬,导致优秀的员工频繁跳槽,甚至导致部分以技术出资的股东离开企业。在大部分侵犯商业秘密和不正当竞争的案件中,都存在员工跳槽后将技术带走的现象。企业应根据需要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并给予相应的补偿款;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员工不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还应当与员工明确约定员工智力劳动成果的权属,以便于发生纠纷时维权。
摆脱单一经营积极更新业务
李女士与其丈夫在国外留学,李女士回国后开设一家公司,专门提供外国留学生在中国家庭寄宿的服务。李女士的丈夫在国外负责招揽客源,李女士通过公司的网站,让愿意提供住宿的中国家庭登记。经过长期的摸索和实践,李女士已经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客户。王先生在李女士公司上班,趁公司疏忽,将公司留学生和提供住宿家庭的名单拷贝后带回家。此后,王先生自己经营一个网站,提供同一类服务。李女士发现后,认为王先生侵犯其商业秘密,将王先生诉至法院,最后,法院判决王先生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李女士的公司虽然员工人数不多,但经营状况良好。在商业秘密被窃取后,公司营业额大幅下降,损失巨大,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造成这种结果一方面是企业对于其商业秘密不够重视,另一方面则是公司长期从事同一业务,未开展多样化经营,公司经营完全依赖于涉案的商业秘密。中小企业一般都只提供一类产品或服务,经营模式单一,其经营活动依赖于特定的技术或者商业秘密,如一些传统的工艺配方。部分中小企业缺乏创新的动力,对于既有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具有依赖性,不愿意更新产品或服务,导致抵抗市场风险能力较差,如商业秘密一旦被员工泄露,企业将面临着生存危机。缺乏持续的创新能力,经营模式单一,是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巨大瓶颈。
知识产权资产别忘定期规整
某婚介公司注册了一家网站,由于经营不善,出现亏损,公司股东决定清算注销。在清算过程中,公司忘记对其域名进行续费,域名中介服务机构发函催缴,但婚介公司已经搬迁,无法找到其下落。于是中介服务机构代替婚介公司续费,并将域名转让。婚介公司发现后,起诉域名受让方,并将域名中介服务机构列为第三人。经审理,法院判决域名受让方返还域名,域名中介服务机构对此予以配合。
法官说,域名属于企业的重要资产,其重要性不亚于商标。企业应按时续缴域名注册费,但本案中的婚介公司未予重视,如果依照正常的域名管理程序,该域名可能会被注销。除了域名以外,还有很多知识产权登记需要续费的,如商标、专利,再如知识产权质押也存在期限的问题。中小企业管理知识产权资产水平不足,企业内部未形成一套高效的管理体制,如未定期对于知识产权资产进行规整,未对一些诸如域名注册费等定期进行续费。中小企业对于自身知识产权主动保护的积极性较差,通常,只能被动地等待纠纷出现后才予以处理。如果企业的知识产权资产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将对企业的发展非常不利。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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