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王先生截瘫花了六十万,结果九岁的孩子在一家游戏平台充值两万元。原来发现孩子充值2千元后向平台申诉退了一半,但要求家属签订协议称,如再有充值行为,视作监护人同意,不再退款。而王先生退款后才发现还有1.8万多元的充值,再申诉退回时,平台以有协议为由,不同意退款。
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本案中,孩子只有9岁,其大额充值游戏的行为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所以其行为存在效力瑕疵,只要父母等法定代理人事后不同意、不追认,那么其行为是无效的,依法有权要求退款。所以在王先生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平台应该退回1.8万元。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是: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行为人的内心意思与外部的表示行为相一致的状态。二是指当事人是在意志自由的前提下,进行意思表示的状态。
3、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公共利益。
在特殊情况下,民事行为还应具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特别有效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例如立遗嘱的行为只有在遗嘱人死亡这种特别要件发生时才能生效。同时,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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