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车辆遭遇紧急状况或者交通事故时,乘坐者务必保持冷静,迅速辨别当前形势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严禁恐慌与失措。
2.车辆面临危急情况时,乘员应尽力紧紧抓住前方座椅的坐垫或扶手杆,降低头部姿势,并依赖前排座背或者手臂来保护自己的头部和脸部免受伤害。
若是遇到翻车或者坠落情况,乘员应该迅速弯腰蹲下,双手紧抓前方座椅的座位底脚,凭借身体牢牢嵌合在两排座椅之间,与车身同步转动。
3.当车辆行驶过程中遭遇事故时,乘员切勿盲目地跳车逃生,而应待车辆完全静止之后再逐个有序撤离。
若预感自身即将被甩出车外,应在被抛出车体之刹那间,奋力蹬伸腿部,以此增加向外抛出的力道,增大逃离危险区域的距离。
落地之时,应双臂护头,顺着惯性方向翻滚数圈或者奔跑一段安全距离,以免受到二次创伤。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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