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市民张先生反映,张先生称自己的单位破产后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孩子现在12周岁,他和孩子的日常开支就靠打零工的收入和低保金。数年前,他与妻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写着孩子的抚养权归张先生,女方每个月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然而离婚至今,女方一直以没有钱为由,没有支付过抚养费。张先生本身就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在多次与对方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十分苦恼,求助本报希望得到帮助。
对此,媒体联系到了省城韩律师。韩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张先生和前妻在协议离婚时,约定了孩子由张先生抚养,女方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而张先生的前妻也有义务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针对张先生的这种情况,韩律师认为张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有效,并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一、孩子爸爸不给抚养费如何处理
孩子爸爸不给抚养费的解决方法具体如下:
1、若系判决离婚,并且判决中确定了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只能申请执行进两年的抚养费;
2、若是协议离婚,建议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月支付子女抚养费到18周岁时止。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及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因此,离婚后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费是相同的,在子女随一方生活的情况下,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费用。
关于抚养费的多少,一般根据给付者的实际经济能力而定,一般不超过其收入的30%,至于抚养的期限,通常是自离婚时起,直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如何给付生活费、教育费,法律并未作规定。根据实践,可以一次性付给,也可以分期付给,特别是一方经济条件宽裕的,鼓励一次性付给。如若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违反协议或判决,拒不执行,故意拖欠的,法院可以依另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强制执行,当然也有的随带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自身经济条件较好,自愿不要对方负担抚养费,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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