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出狱钱还要还吗
时间:2023-03-12 20:40:47 7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还钱。犯罪人在执行完刑罚后,仍然应承担相应的返还侵占财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一、盗窃罪赔偿损失规定是什么

1、盗窃犯罪的被告人对盗窃造成的财物损失直接给被害人经济赔偿。

2、盗窃案的财产损失被害人不能在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3、对于被告人盗窃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经追缴仍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4、盗窃罪积极赔偿损失是会从轻处罚的,如果在量刑完后再赔偿损失是不会从轻处罚了。盗窃罪侵犯是占有权。

5、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所以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犯的是占有权。

二、被诈骗没有报案犯人有赔偿吗

被诈骗没有诉讼就没有赔偿,当事人私下达成赔偿协议的除外。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犯罪嫌疑人赔偿被害人相应的损失。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三、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4、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5、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全文9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最新知识
针对职务侵占出狱钱还要还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职务侵占出狱钱还要还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