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罪犯在犯下包庇罪之后能够主动投案并交待自己的罪行,那么他将有资格获得减刑的待遇。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折算与调整,最终裁定减去原判决基准刑责的40%及以下。对于那些所犯罪行较轻、且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罪犯,其原判决基准刑责甚至可以被适用40%以上的减刑幅度或被依法宣告无罪。
然而,如果罪犯通过故意利用自首逃避法律制裁,则不能享受任何程度的从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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