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就没有拆迁奖励,这合法吗?一般情况下,拆迁奖励只有在签订补偿协议的时候。一些拆迁方会对提前签订补偿协议的拆迁人员给予拆迁奖励,但不迟于此。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奖励。由此我们应该知道,虽然拆迁奖励作为一种鼓励拆迁的行为,在法律上也得到了肯定,但在遇到提前签约奖励时,我们可以多了解一下提前签约奖励的政策;一般来说,并不是这样。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先补偿后拆迁。如果没有签订补偿协议,拆迁是违法的。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确定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生产经营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订立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该决定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并将于日后公布。
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就没有合法的拆迁奖励吗?如果拆迁人同意拆迁,就必须签订补偿协议,只有签订补偿协议,才能对他更有利。如果你不签署赔偿协议,你应该让律师及时指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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