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遇到了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情况时,该如何处理呢?我们分两种情况来看:
1、开发商一房二卖怎么办?起诉另一个买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房屋这类不动产,必须办理产权登记以后,才能取得所有权。所以您购买了商品房之后,并不代表房屋就成您的了。购房者应当及时的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商品房产权登记在谁名下,一般房子就是谁的。
我国法律是禁止一房二卖的,但这并不是说另一个买家就得不到房子。实际上,我国法律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也就是说,在开发商把已经卖出去的房子又卖给第三人的情况下,只要第三人不知道房子已经卖了出去,而且第三人按照正常的市场价格支付了房款,并且办理了产权登记,那么房子就归第三人所有了。
因此,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如果起诉另一个买家的话,一般不会成功。
2、开发商一房二卖怎么办?起诉开发商违约
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协助购房者办理产权登记,如果其瞒着购房者,私自将房屋又卖给他人,那么则构成商品房买卖违约。因此,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情况下,购房者应当及时起诉开发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一、开发商一房二卖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呢
1、对于有效合同的当事人
任何一个买受人都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而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房地产开发商应对第一买受人履行交付义务,而对其他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对于无效合同的当事人
无效合同的善意买受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合同无效,并根据《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二种情况下的特殊处理
(1)在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中,如果拆迁人明确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那么被拆迁人享有优先权,即使后买受人已经取得房屋并办理登记手续,其仍可以主张后买卖合同无效,请求撤销房屋所有权登记,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
如果被拆迁人不主张上述权利,其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后买卖合同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善意买受人可以主张恶意串通的合同无效,即使恶意串通人已经取得房屋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善意买受人仍可以主张其合同无效,请求撤销房屋所有权登记,要求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
如果善意买受人不主张上述权利,其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不动产物权在民法典中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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