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可以看到合伙企业,因为是由多个合伙人共同承办共负盈亏的特殊企业而法人往往掌握着公司的生死大权,所以法人往往不能进行确定所以法律规定对于合伙企业就没有法人的资格。
有限合伙企业是独立法人吗
有限合伙企业不是独立法人。
具有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就是法人。合伙企业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根据合伙企业法设立的普通或者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相关法则规定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法人依法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合伙企业不是法人。
合伙企业有以下特征:
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
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
3.相互代理。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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