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不带头盔哪里交罚款?
一、不带头盔被罚款怎么交
1、不带头盔被罚款交费方式如下:
(1)携带罚单到缴纳罚款银行窗口进行处理;
(2)用手机扫描罚单上的二维码也可以进行处理;
(3)使用手机登录交管12123也可以进行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二、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未带头盔处罚款到指定银行交。
因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处罚决定书如果不慎丢失,市民可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重新打印处罚决定书。
新版罚单采用多色方式,主要针对教育、警告、记分、扣证、吊销、扣留等多种措施。
采取分色罚单、分类、管理、分类处罚,从色彩上直接体现交巡警宽严相济执法理念,而且便于识别与操作。
各色罚单的特别提醒,都根据罚单对应的交通违法行为,各有针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三十八条贴罚单相关条款如下: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违反该条的行为及记分、处罚幅度为:
1、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不记分,罚款20-200元;
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记分3分,罚款20-200元;
3、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4、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5-50元;
5、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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