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罚由谁执行”需要根据具体刑罚内容决定:
1、死缓、无期、有期徒刑,由监狱执行;
3、罚金,由原审法院执行,可与行政处罚的罚款折抵;
4、没收财产,由原审法院执行,必要时可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5、监外执行,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
6、缓刑考验期,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考察;
7、假释考验期,由公安机关监督。
一、刑罚执行有哪些机关负责
一,监狱。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二,社区矫正机构。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三,看守所。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四,派出所。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五,各级人民法院。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
二、刑罚由一般什么机关实施
执行刑罚的机关有:
1、公安机关的派出所;
2、各级人民法院监狱;
3、司法行政机关管理指导的社区矫正机构;
4、公安机关的看守所。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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