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但由于答辩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判决,因此应该对答辩权给予足够重视,积极以答辩状的形式提出答辩。原告收到答辩状之后需要针对答辩状中的问题向法官做出相应的回复与回答,并且对于答辩状中所提出的事实进行确认,以便于最大限度的还原事情的真实情形,便于法院做出最为公正、合理的判决。1、原告有权要求看答辩状,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根据被告的答辩内容增加自己的证据,准备开庭举证、质证、辩论。2、
不写答辩状的后果
被告在收到起诉书时,应当在15日内提交答辩状。如果没有提交,不影响案件的审理,所以不交答辩状,影响不是很大,因为开庭审理的时候还可以答辩。不过最重要的是在举证期之内把证据材料交给法院,否则超过举证期限很可能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全文6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