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时间:2023-05-14 14:24:06 23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张掖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条件

1、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不动产的占有,将该不动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一般抵押权首次登记;

2、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不动产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最高额抵押权首次登记;

3、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

二、张掖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不动产权属证书;

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中包含抵押条款的,可以不提交单独的抵押合同书。最高额抵押的,提交最高额抵押合同;

主债权合同。最高额抵押的,应当提交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债权的合同;

设定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有资质不动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抵押面积测量报告;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三、张掖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流程

1、受理:符合受理条件后窗口工作人员打印受理单,不符合条件告知所需补充的材料内容。

2、审查:根据受理材料审核具体登记事项。

3、决定;符合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决定登簿。

4、办结:受理材料登簿后转至审核发证科进行制证、发证。

四、张掖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法律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9年修正)

第六十九条因主债权转让导致抵押权转让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等相关材料,申请抵押权的转移登记。

全文7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移转占有而供担保的抵押形式。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占有抵押动产,并就其出卖价金优先于其他债权而受清偿。由于不移转动产的占有而与以动产为标的的质权相区别,因动产抵押为不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的担...
    更新时间:2024-03-20 14:45:19
查看动产抵押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动产抵押 最新知识
针对张掖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张掖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办事指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