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需要遵守《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国家法律要求和本地实际,乌兰察布社保部门将社保缴费标准设为个人缴费基数为养老保险:2800*60%或2800*100%,医疗保险:2800*60%。
一,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本人上年度发放的工资或薪金总额(包括各项补贴、奖金等)的月平均工资(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12)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
生育保险单位:0.7%;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6%;个人:无需缴纳
二,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2800*60%或2800*100%
医疗保险:2800*60%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缴费比例:8%
大病互助:120元/年
乌兰察布社保缴费标准分为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其中单位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发放的工资或薪金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养老保险:2800*60%或2800*100%,医疗保险:28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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