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单位献血补助规定
时间:2023-07-06 15:03:30 6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国家没有明确补助标准的。北京林业大学献血200ml的,每人现场发放400元营养补助,献血400ml的,每人发放800元营养补助。大学补贴“营养费用”在100元到300元浮动,各校发放的形式也非常多样。例如,北京科技大学会在献血后将300元打到学生银行卡上。

献血补助标准

一、献血补助标准

1、献血补助标准:

(1)无偿献血累计达10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2)无偿献血提倡一次献血400毫升;参加捐献血小板一次,按献血800毫升计算;

(3)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享受献血量五倍的免费用血,五年后等量免费用血;

(4)献血者家庭成员指父母、子女和配偶五年内可享受献血量两倍免费用血;

(5)献血者和其家庭成员免交临床用血互助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什么情况下暂不能献血:

1、半月内拔牙或其他小手术者;

2、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疾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3、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5、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阑尾切除、疝修补术、扁桃体手术未满三月者;

6、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

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违反本法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患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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