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算工伤: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一、下班楼梯摔了算不算工伤
下班楼梯摔了不算工伤,具体如下:
1、因为已经下班了,不是在工作时间;
2、下楼梯受伤非因工作原因;
3、下楼梯也不属于在工作场所内的收尾性工作;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下班楼梯上摔伤不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临时工在干活的地方受伤不算工伤吗
临时工在干活的地方受伤并不是不算工伤,如果是经过工伤认定确实是属于工伤的话,是需要由工伤保险基金对此进行赔付。
1、上班和下班受伤哪个不算工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14条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和公司无关的保证书需要写吗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和公司无关的保证书完全是可以不用写的,对于此保证书根本是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即使写了也没有任何的法律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进行了解释,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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