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材料,到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办证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出具《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交由申请人收执;
2、申请人可持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到纳税申报窗口办理契税手续,至契税缴费窗口缴纳契税;
3、申请人在受理单标注的领证日期之后携受理单、杭州市地税局直属分局业务联系单及身份证明原件到产权缴费窗口缴费后在产权发证窗口领证。如审批未通过,另行通知。您可以登陆:http://www.hzfc.gov.cn查询办证结果。
注:1、房屋登记中的公证及监护事项规定,请参见《房屋登记中的公证及监护事宜须知
2、涉港、澳、台和外国人的房屋登记,请另行参照《涉港、澳、台和外国人办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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