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期延迟的原因有哪些
工期延迟的原因有下列几项:
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的。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
6.发生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者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工期逾期违约金标准
工期逾期违约金标准需要当事人自行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具体数额,也可以约定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一般来说,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是指违约金的数额超过实际损失百分之三十的。
既有违约金又有逾期利息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的规定强调了违约金的补偿性理念,同时有限地承认违约金的惩罚性,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这符合民法中的损失补偿原则。
三、建设工程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建设工程有质量问题的处理如下:
1.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部位,要停止施工,然后上报有关部门。
2.进行全面的调查,包括现场,设计等。
3.在调查结果的基础上进行问题的分析,判断问题出现的原因。
4.根据问题的原因,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必须有详细的处理方法。
5.根据制定的方案,进行事故的处理。用最快的最安全可靠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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