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项目如下: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范围:
1、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2、按规定由本市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组织实施;
3、经本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后予以发布;
4、证书信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可查询。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范围:
1、经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项目;
2、由经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
3、证书信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中可查询。
法律依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二、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七)加强人才管理法制建设。研究制定促进人才开发及人力资源市场、人才评价、人才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外国人才来华工作、签证、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人才工作条例。清理不合时宜的人才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八)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建立高校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动态调整机制。统筹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开发规划,加强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加快培育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注重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完善产学研用结合的协同育人模式。
开始设立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贴
新疆劳动与社会保障厅介绍,根据自治区日前下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贴办法》的规定,为提高农业劳动力技能培训质量,增强参训人员的实际动手能力,自治区设置了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汉语培训和创业培训等项目补贴,每项培训提供300元到700元不等的培训补贴以及60元到150元不等的鉴定补贴。
据了解,目前这些培训项目正在新疆各劳务输出示范县展开,除了增加学员培训补贴外,同时还加强各县市职教中心和乡(镇)劳动预备制定点培训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提高转移就业培训质量。
此外,新疆各县(市)还将把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学生纳入县职教中心统计,一并享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补助,进一步推进未升学初、高中学生参加职业技术教育,扩大劳动预备役培训规模,使初、高中毕业不能继续升学的毕业生能够按照2+1、3+X模式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在毕业时既取得毕业证又能取得职业资格证,增强农村新生劳动力的转移就业能力。
据了解,今年1月份至8月份,伊犁、塔城、阿勒泰和博州等北疆受灾地区已经转移富余劳动力46万人(次),创收11亿元。其中,转移受灾农牧民30万人(次),创收9亿元,受灾农牧民人均创收28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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