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判刑是从逮捕时间算还是判的时间
判刑并非从逮捕时间开始计算,而是从拘留开始。拘留一天,即视为一天的刑期。
《刑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
1.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刑事案件基本流程
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通常包括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公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和审判阶段(法院阶段)。
1.侦查阶段是案件处理的第一步,从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开始,公安机关会进行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工作,以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和基本事实。
2.审查起诉阶段是案件处理的第二阶段,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由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需要补充侦查,那么审查时间将重新计算。
3.审判阶段是案件处理的最后阶段,由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理。在这个阶段,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并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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