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德往来港澳通行证补办法律怎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申请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八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的申请后,应当将申请材料报送具有审批签发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审批。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宁德往来港澳通行证补办条件
1、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2、证件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
3、证件被撕毁、涂改、乱画、损坏的;
4、证件有效期少于签注有效期的(通行证有效期少于110天);
5、其他经原审批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三、宁德往来港澳通行证补办资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5、书面的遗失声明(注明“因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引起的所有纠纷由本人自己承担”字样。)
6、工作单位意见(仅已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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