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下列证据:
1.原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
2.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如租赁合同。
3.证明出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交付时房屋的状况等证据。
4.证明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的票据等。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需提交以下证据:
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他证明对房屋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据。
2、房屋租赁合同。
3、如转租要提交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
二、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证明出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交付时房屋的状况等证据。
2、证明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物业费、水电费等的票据等。
3、承租人对房内设施进行添附的证据。
4、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数额的,应提供计算的依据。
三、根据案情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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