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卖淫被拘留会查的到犯罪记录吗
一般情况下,因嫖娼被拘留并不会留下案底。
那么,什么叫案底呢.简单地说,就是一个人以前曾经做过坏事或者犯罪活动的记录,也叫做犯罪纪录系统,在咱们中国的法律里,通常是指那些有过刑事犯罪历史的人的档案记录,这些犯罪记录往往会被保存在公安部门和其他相关的政府机构里面。
所以啊,只有当一个人违反了刑法,并且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比如拘留),才有可能留下案底;而像因为嫖娼这样的违法行为被拘留的话,一般是不会留下案底的哦。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卖淫拘留十五天算是有案底,检查站吱吱响可以消除吗
对于卖淫案件所留下的历史记录,尽管我们通常无法将其彻底抹去,但这种记录本身并不可以被定义为“案底”。
卖淫行为在法律层面上被认定为行政违规行为,与刑事犯罪有着本质区别。
即使因卖淫而被处以15日的行政拘留,也并不能被视为具有犯罪案底。
所谓的“案底”,是指某人过去曾经实施过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记录,也被称之为“前科”。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卖淫拘留15天后所留下的历史记录是无法被销毁的。
只要涉及到的案件被最终确认为违法犯罪事实,那么相关人员就会留下案底,无论他们是否已经接受了实际的处罚。
一旦当事人承担了刑事责任,那么他们必然会留下案底;同样,如果只是承担了行政责任,那么负责处理此事的公安机关也会在当地公安机关内部留下相应的笔录等记录,但这些记录通常情况下并不会进入个人档案。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全文7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