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公开规定网上判决书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公开规定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的法律规定引起了人们极大的重视,这意味着我国司法公开工作的进一步落实,有利于提高人们对于司法的信任,调动法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是指拟发布信息前,对其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发布后是否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发布作出审查结论或提出处理意见的行为。
(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由保密局负责,在审查中要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要求,既要确保信息安全,又要保障应当在互联网发布的信息顺利发布,促进依法行政。
凡向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网提供或者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填写《互联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登记表》,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审查并签字。未经审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
(三)保密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相关业务部门制定的保密事项范围、有关规定以及信息载体上的国家秘密标志。
审查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应依据行政机关与权利人的有关约定或者权利人的事先声明;如有需要,应征求权利人的意见。
内部工作秘密、内部资料等,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作为内部事项进行管理,未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发布。
(四)任何个人不得利用网站、网页上开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论坛等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在国际互联网发送电子邮件时,严禁涉及国家秘密信息和内部工作信息。
其实信息的公开不仅有利于人们更方便的了解现如今国家发生的重大事件,同时信息的公开处理,也是为了保障人们的权利不受外界因素的影响。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公开规定我们就可以详细知道关于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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