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提前归还债务。但若未达成协议,债权人则有权拒绝提前还债。不过,若提前还债并未对债权人造成损失,则不在此限制范围内。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提前还债,则因提前还债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要由债务人负担。
在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提前归还债务。但若未达成协议,债权人则有权拒绝提前还债。不过,若提前还债并未对债权人造成损失,则不在此限制范围内。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提前还债,则因提前还债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要由债务人负担。
债 务 人 提 前 还 债 , 费 用 由 谁 承 担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规定,债务人提前还债的,可以请求提前还出的部分利息作为费用。但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条规定,提前还出的部分利息或者报酬不适用于诉讼或者仲裁等争议解决方式。因此,在债务人提前还债的情况下,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提前归还债务。但若未达成协议,债权人则有权拒绝提前还债。不过,若提前还债并未对债权人造成损失,则不在此限制范围内。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提前还债,则因提前还债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要由债务人负担。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规定,债务人提前还债的,可以请求提前还出的部分利息作为费用。但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条规定,提前还出的部分利息或者报酬不适用于诉讼或者仲裁等争议解决方式。因此,在债务人提前还债的情况下,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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