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描述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定义和范围。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他们应该是执行公司出资人的决策,拥有执行权或一定程度的决策权,掌握着公司内部管理或外部业务的核心信息,并决定公司的决策及发展方向的特定人群。同时,公司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财务副经理、销售经理、分公司经理等重要岗位人员列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是执行公司出资人的决策,拥有执行权或一定程度的决策权,掌握着公司内部管理或外部业务的核心信息,并决定公司的决策及发展方向的特定人群。
公司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财务副经理、销售经理、分公司经理等重要岗位人员列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范围:哪些人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同时,该条还明确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扩大至对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公司实际控制人支配的公司具有从属关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范围较为广泛,不仅限于公司经理、副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还包括对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公司实际控制人支配的公司具有从属关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总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他们的决策和行为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公司应该重视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和培训,确保他们能够胜任自己的职责,并对公司的发展方向和决策起到关键作用。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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