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疫情期间的救灾物资,如果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构成犯罪。该行为可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实施的挪用国家特定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管理特定款物的单位和个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二、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量刑指南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处罚是:挪用抚恤事业费系残废抚恤费、烈士军属生活补助费、挪用的款物数额巨大、严重影响当时当地的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工作的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具体是什么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标准:
1、主体是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特定救济款物,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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