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处置自己财产需要公证吗
在中国民法典中,老年人对房产做出的遗赠并不强制要求进行公证流程。
遗赠生效法律形式主要有公证遗赠、手写遗赠、誊写遗赠、口述遗赠及录制遗赠这五种。
对于通过由他人代笔或以口头或录音形式制定的遗赠方案,必须要有不低于两名与受益方无任何亲属关系的旁观者在场参与确认并见证整个过程,否则该份遗赠将被判定为无效。
在满足上述所有法律条款和规定的前提下,遗赠行为便可产生其应有法定效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财产公证后双方反悔能重新公证吗
在完成财产公证之后,若财产权利归属若因任何原因发生变化,仍可进行相应的公证程序。
根据我国《公证法》相关条款,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其所在地区、常住地点或实际行动发生的地区以及涉及事件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交申请。
若涉及的财产属于有形不动产范畴,则应当向该财产所在的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n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n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n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全文71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