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女儿跟谁比较好
离婚女儿跟谁比较好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决定的。在孩子满两周岁之前,一般都是随母亲生活;但如果母亲有一些不利于和孩子生活在一起的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经协商后随父亲生活的情况,孩子随父亲生活有利的,那么跟着父亲生活比较好。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优先条件,来判定抚养权。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听取他们的意见。
二、如何争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
离婚后争取子女的抚养权的方式:
1.突出自己的经济条件受教育程度、居住的环境等优势;
2.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3.提供对方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如家暴、酗酒;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三、离婚子女抚养权诉讼要去哪里起诉
离婚抚养权纠纷管辖的法院,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原告应该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也有例外情形,可以在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n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n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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