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破产抵押权质押权有优先偿还吗
公司破产时,债权人的抵押权和质押权有优先偿还的权利。
二、其他债权的行顺序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是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还规定,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
三、行使需具备的条件和程序
行使的条件:
1、债权和担保权合法成立和生效。
2、债权和担保权符合破产法的规定。同时,由于别除权能使债权人获得优先足额清偿,所以其行使应受到严格的限制。
故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申报。任何债权都必须经申报才能受偿,作为优先受偿的别除权亦应申报,否则要承担于已不利的法律后果。
2、债权人会议确认,债权人会议依据债权人的申报,根据上述别除权所应具备的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如确认为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别除权,则有债权人会议主席签发债权确认书,并加以载明。
3、向主管人提出别除请求。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别除权人要行使别除权的,应向管理人提出。如果债权人不向管理人提出别除请求而擅自行使别除权,则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否认权,宣告债权人的别除行为无效,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故单位的债权只要是符合以上的规定,并通过以上的程序来行使,一定会获得优先受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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