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关于共同债务怎么认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共同债务按以下标准认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民法典规定遗嘱能写农村宅基地继承吗在遗嘱中我们并不建议您将农村宅基地作为继承对象写入。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遗产应为自然人生前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且能够依法进行分配的财产。而那些依据法律原则或是其特性而无法进行继承的遗产,则同样不予继承。需要了解的是,宅基地乃是集体财产的一部分,并不是属于个人所有,因此,就无法将之纳入遗嘱中的内容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依据中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条文,对于共同负债的判定原则主要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首先,如果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者是在结婚维持期内一方在事后予以认可共享这一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债务,则应将其归类为夫妻共同承担的债务;其次,如若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有一方以自己的名义为整个家庭日常的生活所需负担的债务,同样也会被视为夫妻共同的债务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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