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2019年1月1日修正案施行之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个人所得税从1980年开始正式实行。
2、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3、个税经历了七个阶段的发展:
1980年,颁布《个人所得税税法》,仅对在华外籍工作人员征收,起征点800元;
1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对国内公民征个人收入调节税;
1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对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
1994年,分税制改革,实行新《个人所得税税法》,起征点确定为800元;
2005年,起征点调整到1600元;
2007年,起征点调整到2000元;
2008年,起征点调整到3500元。
2018年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1、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2、举例
个人2018年1月份取得扣除五险一金后的工资10000元,那么应当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呢?
先计算出适用税率:10000—3500=6500元,对照税率表,所得属于4500至9000元范围内,适用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555元。
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500*20%—555=745元。
全文6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