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领人应具有天津市河西区常住户口(含集体户口),具有申请相应残疾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特征。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领人(本人)、监护人、代理人带齐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办理。——第二步:受理街道残联接到提交申请后,进行审核,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指导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根据其残疾类别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并告知到指定医院进行评定。对确需提供入户残疾评定的,街道残联需入户核实,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并告知申领人到评定医院进行登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街道残联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第三步:评定申领人持相关材料,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评定或入户评定,评定后医院将结果录入系统,并将纸件密封交予申领人。第四步:初审街道残联对交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进行初审,符合残疾标准的,指导填写《天津市残疾人基本状况登记表》,并录入上报区残联;不符合残疾标准的,将评定信收回。第五步:审核发放区残联审核通过后,打印制证,由街道残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河西区残联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是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过程中医院评定会按标准收取评定费,其他办理过程中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残疾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审批监管及追责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残联〔2016〕66号);《天津市残联关于调整本市办理具体规定的通知》(津残联〔2013〕304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x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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