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强制拆迁导致农民索赔2500万
时间:2023-07-02 22:51:58 10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本报讯(首席记者张女燕)近日,我省成县城关镇的113名村民和成县县政府打起了行政官司。这113名农民认为,成县县政府在2001年城市改造和扩建中,在未履行法定征用、补偿程序的情况下,强行拆迁,违法占用了城关镇的集体土地32亩,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并提出了高达2500万元的行政索赔。据悉,这起天价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在我省尚属首例。此案将于8月30日在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并审理。

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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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住宅、商铺被拆迁

2001年9月6日,成县县政府(简称县政府)颁发了成政告字(2001)3号《拆迁通告》(简称《通告》)称: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依照《成县城市总体规划》决定对县南大街、西关路进行改造和开发建设。该《通告》还对拓宽改造范围、拆除时间等做了规定。依据此《通告》,成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简称城建局)于同年9月10日,以南大街拓宽改造为由,给成县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简称拆迁办)又颁发了拆许字(成)第02号《拆迁许可证》(简称《许可证》)。

同年9月13日,县政府又发布了成政告字(2001)4号《关于城区改造开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告,对此次拆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补偿安置标准、组织领导及奖惩办法都做了详尽而具体的安排。从同年9月中旬开始,至2002年10月,拆迁办陆续对《通告》中所涉及的村民住宅、商铺等进行了拆迁。

原告:

索赔损失2500万元

乔应洲今年50岁,是成县城关镇中心村村民,也是113名村民状告县政府及拆迁办的原告人之一。2005年7月26日,113名村民联名委托律师,将县政府及拆迁办推上了被告席。这113名村民在向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两被告的行为违法的同时,原告并案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因其违法行政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2500万元,并承担两案的诉讼费。

在行政诉状中,原告认为:县政府和拆迁办采取了强制拆迁手段,将原告的住宅面积6881.5平方米、商铺2861(下一页)

买农民公寓办不到房产证业主状告建设方

东莞兴建农民公寓已有12年了,但农民公寓的相关问题却一直悬而未决。

在得到建设方东莞万江区坝头社区居委会一再承诺一定能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刘先生等10多人购买了坝翔小区的房屋。但是等他们装修完住进去之后,却被告知,因为小区是农民公寓,所以现在不能办理房产证。昨天上午,刘先生等人告诉记者,业主们和建设方一再协商,但始终没有达成一个妥善的处理方案,其中一业主一怒之下将建设方告上了法庭。

[买房时]售楼处承诺能办房产证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东莞市万江区坝头社区内的坝翔小区。记者看到,小区非常新,很多房子没人居住,小区中间的一条商业街还没有开始营业。

在G座记者找到了刘先生等人。刘先生拿出一份最初的材料,是2004年底他准备买房时坝翔小区售楼处工作人员出具的置业计划,里面列明办理产权的费用为2万元。我们又一再问售楼处的工作人员是否真的能办房产证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刘先生和其他多名业主才决定买房。

买房的过程中,我们还从万江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10多万元,作为向银行抵押的就是这个房子。刘先生说,这更让他们相信,房子是能办理房产证的,如果办不了房产证,银行怎么可能贷款给我呢银行要拿房产证做抵押的啊。

[买房后]农民公寓不能办房产证

但是等他和其他10多名业主把房子装修完住进去,想拿房产证的时候,却被告知,他们购买的房子是农民公寓,是拿不到房产证的。得知此事后,我们就一直去找建设方,希望他们给个说法,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处理。

刘先生等人的要求是,若能办理房产证就最好;若办不了,那么坝头居委会要承诺业主房屋使用年限为60年,并将这一承诺做公证;此外,他们要求房价从原来的每平方米1700元左右将降到1200元。这是政府的拆迁价,东莞其他地方的农民公寓就是这个价格。对这两个要求,坝头居委会都没有答应。

[房主]协商不成走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联系到另一名购买了坝翔小区房屋的郭先生。今年2月中旬,郭先生因办不了房产证,找了坝头居委会负责人很多次,但始终解决不了,为此,他通过法律途径将坝头居委会告上法庭。郭先生说:农民公寓不能对外发售,我不是坝头村民,没有资格购买坝翔小区,所以法院撤销了我买房时的合同,最近就会宣判结果。

对此,刘先生称,经多次找坝头居委会负责人协商,坝头居委会称想退房可以,但是装修房子的钱不管,利息也不管。刘先生称,他装修房子花了12万元,这样的条件他接受不了。

[居委会]负责人拒绝接受采访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坝头居委会欲找负责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负责人不在;昨天下午,记者辗转联系到坝头居委会主任詹某,得知记者想了解的情况后,一开始大声说话的詹某马上低声说自己在开会。记者称希望会后再采访他,但他说我没空,不知道何时开完会,然后就把记者的电话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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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公寓相关问题悬而未决

东莞兴建农民公寓已有12年了。1994年起,东莞塘厦镇在诸佛岭村兴建别墅式农民新村,这是东莞农民公寓建设的起点。2002年起,农民公寓开始大范围扩展,除塘厦外,大朗、东城、虎门等镇区都走在了农民公寓建设潮的前列。但农民公寓的相关问题却一直悬而未决:

1、税费能否优惠

在前几年的实践中,不少镇区均向市政府提出对农民公寓制订各种税费优惠政策,适当减免建设税、报建费、房产证费等,并在用地政策、扶持资金、办事程序、产权办理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方便等建议。

市地税局认为,建设农民公寓不符合政策优惠条件,不能享受税收减免优惠。市财政局也认为,免收有关税费并无文件依据,而且此口子一开,以后会有更多类似的申请,会给征缴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同时由于农民公寓目前没有完整的监管制度,很难避免二手交易盈利,从而使政府收入容易流失。

2、能否办理产权证

由于农民公寓是按照国家及政府的鼓励政策兴建的,因此不少镇区向市政府提出办理产权证的请求。虎门镇还提出了具体的办法和建议。虎门镇认为,农民公寓既不应当作商品房处理,也不应当作无任何文件的公房看待,政府有关部门应该为之开具一种能证明房产归属的《产权证明书》,让业主吃上定心丸。

市府办征求房管局的意见是,农民公寓若有关证件齐备,可核发每家每户的房地产权证。但据了解,目前东莞暂无农民公寓办理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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