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验房的时候,购房者最需要了解的是国家专业机构对自己购买的房屋给予的标准审核。开发商必须按照规章要求,出示专业机构检验的合格证书,购房者才能够继续验房活动。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些文件,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
购房者买房时需要检查的证书主要有: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房屋质量合格证明、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看其上有没有当地建设委员会同意备案的章),商品房面积测绘报告(盖测绘队公章),住户验房交接表。
有了以上的证书,下面就是验房的具体内容。验房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分别是:
1、检查所交付的房屋是不是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2、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
3、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4、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5、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
6、仔细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
7、水、电、煤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
8、打开龙头查漏、堵;验收下水情况。
一、房产未经过环保部门验收就交房有什么后果
房屋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房屋是不能取得竣工验收证书,房屋是属于未经验收的,如果交付给购房者,购房者有权解除购房合同。
房屋交付的条件: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根据我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交房时首先要满足线面的条件: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二)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三)一个工程只有当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通过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以后才算是合格工程,才具备交付条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综合验收合格”,这是商品房买卖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
另外,购房合同是判断双方法律权利义务的依据,所以除了满足以上法定的收房标准,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条件低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综合验收为交付条件标准;如果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高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双方的约定为交付条件标准。
二、开发商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交房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必须符合法定的交房条件,具体到实际生活中,购房者如何检验自己的房子是不是符合交房条件呢首先应该由开发商出具一些证明材料,购房者应注意看开发商是不是能够提供以下证明:
(一)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经规划部门核实,并取得核实证明文件,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向建设部门报送备案材料,取得受理凭证。
(二)庭院供水支线管网及分户计量水表前(含水表)供水设施设备应取得供水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三)配套绿化按要求建成,并取得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四)用电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电力配套设施工程取得电力企业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排水设施取得城市管理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供热系统的设计与安装须经城市集中供热企业审核验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和室外燃气管道的衔接,取得燃气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五)庭院的道路、照明等配套设施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出具验收报告;
(六)已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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