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
1、村、社区(居)委会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
2、乡(镇、街道)计生办应对该病残儿及其父母情况进行核实,并协助区、县(市)计生局进行必要的患儿情况调查、家系调查、社会调查、父母情况调查,在《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乡镇、街道计生办在接到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区、县(市)计生局。
3、区、县(市)计生局负责进行患儿情况调查、家系调查、社会调查、父母情况等调查;并按《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书规定内容,审核申请鉴定的材料是否齐备和真实可靠,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根据市人口计生委或市鉴定小组的要求,协助组织好医学鉴定工作。在市级鉴定前30个工作日将病残儿鉴定材料上报市计生委科技处。
相关信息《《《《《
全文3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